无锡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公告

导语 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公告发布!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1月22日。详见正文。

  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公告

  2022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以及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确定办法

  报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在省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特殊专技职位为7: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职位招考人数为1人,笔试成绩排名列前5的人员均进入体测环节;招考人数为3人,笔试成绩排名列前15的人员均进入体测环节,以此类推)。达不到5:1(或7: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将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录(审核)机关负责开展资格复审。复审中,报考人员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工作全部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公安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及驻锡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根据考录简章相关规定确定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须知

  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1月22日。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无锡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无锡市滨湖区湖山路8号)。

  体能测评分组及入场时间:入围体测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18日后登录本网站,点击“无锡市2022年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入场时间和分组”,查看(打印)体测具体入场报到时间及所在组别。

  请认真阅读体测须知并做好相关准备。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体能测评采取分时进行。考生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入场要求按照《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不能提供符合要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

  三、资格复审

  报考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审核)单位另行通知。复审前,报考人员须按照《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政策规定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留存备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笔试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恶劣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规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除核验身份外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如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事项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需进行补测的相关人员,由招录(审核)机关另行通知。通过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2月中旬前通过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公务员考录专题”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对外公布。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打印面试通知书前需进行网上缴费,详情可关注相关公告。

  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疫情、天气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随时关注无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个人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通畅,以便于招录(审核)机关及时联系(如有变更须主动联系报考单位)。无锡市各招录(审核)单位对外电话详见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公务员考录专题”中“无锡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附件:

  1、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评须知

  无锡市公务员局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无锡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3》》》体能测评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入场前,考生应出示“苏康码”“行程卡”。“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持有体能测评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参加。当天缺席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进入体测场地后,报考人员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并主动上交手机等通信工具,测评过程中不得使用或接打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测评资格,作违纪处理。

  三、测评期间,报考人员须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安排,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随意走动、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本组。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现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预防测评中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如有腿脚疾病、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怀有身孕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测评。如有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领队或裁判,以免发生意外。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否则因本人身体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评前,考生应认真熟悉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实施规则、注意事项和要求。测评中,要认真听取裁判员讲解测评的规则、注意事项等。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即个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六、报考人员完成全部项目测评后,跟随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签字确认成绩;如对不合格成绩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说明后,视为成绩生效。

  七、报考人员参加测评时的着装不作统一规定,应着适合运动的服装,注意防寒保暖,建议不要穿钉鞋,于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自备饮用水和适量食品,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八、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试资格或宣布测试成绩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报到或测评时,遇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申辩,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受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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