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内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办理指南

导语 关于无锡市内,包括江阴市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办理遵循办法与指南,小编在这里一一为大家整理出来。

  原标题: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无锡市内)

  一、无锡市(包括江阴、宜兴)境内危险废物转移按此办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江苏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实施意见》(苏环控[1998]122号);

  4、无锡市环保局《关于实施“危险废物持证经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通知》(锡环控[2005]15号)。

  三、需填写的表格:

  1、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一式六份、盖章);

  2、签定的转移协议(产生方、接受方正式签定);

  3、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首次申请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艺有变化的,需要填报《江苏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实施方案》;

  5、再次申请的需要提交上年度《无锡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转移情况年报表》;

  6、其他的相关材料(危险废物成分分析报告、防护措施、应急方案等)。

  五、审批权限:

  1、在江阴市或宜兴市范围内的转移,由所在市(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材料每季度报无锡市环保局备案;

  2、在无锡市区范围内或跨区县的转移,经所在地市(县)、区环保局预审同意后,报无锡市环保局审批;

  3、转移审批顺序为先接受地、后移出地、再负责审批的环保局,在接受地环保局没有批准前,移出地环保局不得同意转移。

  六、办事流程:

  1、填写“申请表”,准备好申请材料;

  2、先由接受地区(县)环保局预审,再到移出地区(县)环保局预审,最后到无锡市环保局审批(产生和接受地均在江阴或宜兴的直接由所在市(县)环保局审批);

  3、“申请表”审批的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单:

  使用无锡市内转移专用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一批次转移发生时,填写一份联单(由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接受单位负责编号、分送等)。

  八、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免费(表格请从本栏目“文件表格下载”处下载,转移联单由持证单位编号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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