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身份证首次申领办理条件

导语 当年满16周岁的居民或持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可以申领

  本地户籍

  1、当年满16周岁的居民或持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2、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3、部队退伍、转业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办理居民身份证;

  4、原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居民身份证;

  5、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本市定居并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外地户籍

  2024年1月起外省户籍人员在锡办理,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后,如急需用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待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申请人。在锡办理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即通知申请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并当场制作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查询身份证(含异地)(办理地点、流程、材料、时限、进度查询入口)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