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导语 无锡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是什么?本地宝小编整理了无锡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其中,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其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

  2、生育津贴。

  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即: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一个社保年度申报的全部参保职工工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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