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导语 参加了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才能符合办理条件,需准备申报材料,到相关机构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待财务付款即可。

  办理条件

  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申办材料

  1、补充医疗门诊十二种慢性病应提供的资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IC卡),医疗保险病历证,个人帐户用完后自负的门诊医疗费用的电脑结算票据和费用清单,市级医院包括一、二、三、四、五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慢性肝炎)、市妇幼保健医院(妇科恶性肿瘤)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出具的、并经医务科盖章的疾病证明,70岁以上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应提供的资料: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病历证、住院或报销电脑结单或有效票据,医疗费用支出明细单,结帐单,出院小结,《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审批表》(第一次超出4万元)或单位介绍信(第二次以后)。

  办理流程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2%,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

  3、财务付款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社保中心城中办事处、滨湖区及锡惠两区办事处

  办理地址:

单位

电话

地址

邮编

到达公交

祟安

办事处

82764247

82411348

广瑞路2号

(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

214011

3、63、75、102、501

新区

办事处

85253006

85253008

震泽路28号

(新区科技交流中心)

214000

23、760、788

滨湖

办事处

85701051

85701307

梁清路718号

(滨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14063

2、112

南长

办事处

85727563

85751526

通扬南路280号

(南长区行政服务中心)

214101

113、5、118

北塘

办事处

83158178

83158176

凤宾路58号

(北塘区人力资源市场)

214101

73、201、213、313、610

锡山

办事处

88704003

88709921

东亭镇二泉中路139号

(锡山劳动局二楼)

214171

42、100、722

惠山

办事处

83592265

83592603

惠山大道108号

(国慧电子商务大厦

东南角裙楼四楼)

214144

2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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