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重点人群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在无锡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 3 年内)、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注:①高校毕业生为毕业3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大专,对学历教育形式有没有限制(自考、函授等都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并出具验证报告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者之一。
3、拟落户自有住宅的,提交所有权住宅权属证明;拟落户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以及《无锡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所有人是否同意接收落户的书面意见、房屋权属证明;在本市无所有权住宅及租赁住房,但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提交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证明,以及社保参缴证明、江苏省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5、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父母离异的,需明确子女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办理流程
1、办理准迁证
准备好上述资料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递交申报材料,资料齐全当场发准迁证(江阴、宜兴同理)
2、老家办理迁出证明
江苏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时可以同时办理“一站式”网上户籍迁移
省外可以电话咨询老家派出所是否可以代办;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户口本
将上述材料和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当场办理户口本)
注:16周岁以上人员都要亲自到场,换身份证和采集户口信息中的图像
办理地址
1、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观山路199号
电话:81825566、81825567
无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地址:崇宁路58号
电话:82222133
崇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人民东路307号
电话:82832769
滨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滴翠路98号
电话:85862269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震泽路28号
电话:85253028
2、各地派出所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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