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凡1996年1月1日后在江阴市范围内住院分娩的婴儿,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人群,至江阴市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发。
补证对象
凡1996年1月1日后在江阴市范围内住院分娩的婴儿,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人群,至江阴市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发。
补发注意事项
向原签发单位申请,领取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无锡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补发人未落户的,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分别盖章注明孩子未在其名下落户。
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原签发机构提供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附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
父亲、母亲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并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已落户所填申请表
未落户所填申请表
温馨提示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由申请补证的儿童父母亲至江阴市妇幼保健院主楼一楼大厅办理。每月5日、15日、25日为补证的集中办理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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