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学生医保费用+时限+报销标准

导语 以下是无锡本地宝给您整理的江阴学生医保时限、补偿标准等详情,具体请看下文!

  江阴学生医保时限、补偿标准

  江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筹集由个人自负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共同承担。

  江阴市学生参加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基本医疗;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保险,主要是对学生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大额住院等提供相应医疗保障。

  一、缴纳费用

  江阴市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投保,缴纳的保费分两项,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保险70元,两项合计270元

  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户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免缴。

  二、保险期限

  学生医疗保险按学年度实施,保险期限为一年,即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到2019年8月31日24时止

  三、补偿标准

  (一)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标准

  1、门诊结报额度(限江阴户籍学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门诊最高补偿封顶额度为500元;城乡困难居民年度门诊封顶额度为700元。

  2、住院补偿标准。

  起付线为150元,150元以下不补偿,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万元。

  具体标准如下:

  注:因病情需要至外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学生,须到本辖区各医院医保服务窗口或市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市虹桥北路168号太平洋保险公司一楼)登记备案或电话备案(86841057,86841070,86841050);

  至外市非定点医疗机构(限就医地人社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按照外市住院补偿标准的50%执行。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充保险补偿标准

  四、报销办法

  1、由于疾病在江阴定点医院就医的由本人或家长带好社保卡到就诊医院刷卡入院,出院时直接结算。

  2、因意外伤害诊疗或赴外市医院就诊的,出院时全额付清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带好社保卡、病历卡、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到就近医院的医保服务窗口或江阴市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中心(虹桥北路168号)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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