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吴区征收拆迁计划(持续更新)
导语 高浪路(蠡湖大道-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征收范围:1、本次征收涉及新虹社区集体土地0.2541公顷,均为农业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2、本次征收涉及建华社区集体土地0.8257公顷,均为农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无锡新吴区征收拆迁计划(持续更新)
新吴区征补安置〔2022〕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鸿山街道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7962公顷(26.94亩)。其中,农用地1.1252公顷(16.88亩),含耕地1.1252公顷(16.88亩);未利用地0.6710公顷(10.06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锡政发〔2020〕32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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