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征地补偿标准

导语 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纳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无锡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纳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市区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济开发区划定一个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6.5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3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2万元/人。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各地应建立区级征地调剂金账户,具体账户资金筹措及操作使用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按照市区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如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市区的,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执行。

  相关阅读无锡征地补偿办法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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