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期间还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导语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等。详情点击正文。

  休学期间还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得无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申报指南及扣除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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