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女职工流产有多少天产假?

导语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等,详见正文。

  (1)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2)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3)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4)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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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即: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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