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个人养犬应具备哪些条件?
导语 宜兴办理个人养犬基本要求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等条件。群租户、集体宿舍、酒店、临时建筑等住所不予登记养犬。详见正文。
宜兴办理个人养犬基本要求: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3、有固定住所;
4、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不得饲养烈性犬,每户限养一只);
5、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市农委认可的犬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6、根据《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免疫证明。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犬只站立时肩高超过61厘米的)不得办理养犬登记,并不得在市区内饲养;
7、养犬人需带齐养犬人身份证、合法住址证明(房产证、暂住证、租房合同等)、犬只免疫证前往指定服务点登记,也可在线立即申请。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的规定,群租户、集体宿舍、酒店、临时建筑等住所不予登记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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