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外市来无锡就业要转移养老保险吗?

导语 省内外市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企业之间流动的,来无锡不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详见正文。

  参保人员在省内企业之间流动的,不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养老保险关系,不用办理转移手续,待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拓展阅读:无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

  (二)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法定时限:

  1、从受理转入申请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

  2、从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基金到账到办毕: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从受理转入申请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

  2、从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基金到账到办毕: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0510-82411062、0510-82411505

  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获得无锡社保转移操作流程、条件及办理进度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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