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翻建自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等。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查询密码;

  3.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

  提取金额

  《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余额)。

  注意事项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3.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同户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及其子女的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条款中规定的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5.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6.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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