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提取公积金指南(完全丧失+部分丧失)

导语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详见正文。

  1、申请条件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办理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按下列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要件:

  (1)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原件或残联签发的残疾人证原件。

  (2)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

  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C、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D、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3、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申请 申请人带齐支取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支取窗口
审核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支取窗口
支取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办理支取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支取窗口

  注:如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支取服务场所及时间

单位名称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运河东路3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15)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15)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15)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

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15)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15)

0510-12329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提取】获得公积金微信提取入口、(租房/购房/增设电梯/离职)...等各类提取(流程、条件、额度、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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