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最新政策(更新中)

导语 2023年11月13日起,2024年度无锡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正式开始,请广大市民关注收藏这份指南!

  【无锡市】

  参保缴费对象

  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2023年度已参保缴费)和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2023年度未参保)。

  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

  城乡居民在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31日参保缴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在2024年1月31日后参保缴费,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刑满释放人员自释放之日起、退役军人自退役之日起、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外地迁入的居民在户籍迁入之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之日起、职工医保停保之日起90天(含)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待遇自起始之日起享受。如逾期,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实行2个月待遇等待期。

  个人年缴费标准

  :老年居民与其他居民缴费标准中已包含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

  参保流程

  1本市在校学生:各校以学校为单位,按规定完成学校网厅预登记;学生(家长)填写参保缴费回执,将应缴金额和参保缴费回执交至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新参保、断保:本市户籍未参保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港澳台居民,请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至市医保中心各区综合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持我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父母至少一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满一年的,请携带学龄前儿童居住证、户口簿与家长在本市参保职工医保缴费满一年的凭证至居住地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

  注: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可直接缴费。

  缴费途径

  1在校学生: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2其他参保人:参保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或可通过灵锡APP“社会保障-社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任意网点办理缴费,或通过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手机APP完成缴费。

  如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扣缴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折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委托扣款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也可通过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等银行手机APP办理。

  缴费凭证

  完成缴费后,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在线打印缴费凭证。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qOF3wl6xJELM64kM6iug

  【江阴】

  参保缴费对象

  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2023年度已参保缴费)和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2023年度未参保或由学生变为非学生参保)。

  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个人集中缴费期限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31日(微信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参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保缴费的,实行二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每人每年缴费360元;

  (二)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80元;

  (三)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含60周岁)、女满55周岁(含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55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四)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每人每年缴费780元(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参保免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免缴个人缴费部分:1、特困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困境儿童;

  4、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烈士子女);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6、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8、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9、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10、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且无业的重度残疾人员(含多重残疾,简称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11、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参保缴费流程

  1、续保人员:请在11月13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进行缴费。参保免缴对象无需进行缴费。

  2、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请在11月13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完成缴费。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掌上办理。“江苏医保云”APP→“我要保”→“居民参保登记”→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次日完成缴费;

  (2)窗口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至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后次日完成缴费。

  缴费指引

  1、银行柜面查询缴款

  参保缴费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江阴农商银行任意网点查询缴纳费款。

  2、手机银行App缴款

  “江阴农商银行”App→底部选择“生活”→“居民医保缴费”→按提示填写缴费信息→选择“缴费年份”为“2024”进行缴费。

  3、微信缴款

  2024年1月25日前,参保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a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微办税”,选择“社保缴纳”,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在微信内直接搜索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b实名认证,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后,完成相关认证操作;

  c选择为本人或他人缴费--为本人缴费直接点击“缴费”即可;为他人缴费,点击右上角“切换缴费人”,点击“添加他人身份信息”,并完善证件类型、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点击确认;

  d选中需缴费人员后,点击查询参保及应缴信息,选择对应的经办机构[城乡医疗为江阴市医保局],选择缴费年度:2024年。点击“缴费”或“代人缴费”查询出档次信息及待缴费数据,确认待缴数据,勾选并点击一键缴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缴费。

  4、江苏税务APP缴费

  a在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上或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江苏税务APP”,安装并实名注册。

  b进入江苏税务APP首页查找“社保费缴费”或进入首页“我的社保”-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选择本人或他人-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直到跳出相关缴费信息-选择2024年度-选择金额-完成缴费。

  缴费凭证和查询

  缴费人可在缴费银行、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进行缴费查询,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公众服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打印所需社保费缴费凭证。

  退费受理

  1、缴费人因误收多缴或结算多缴等原因,造成实际缴纳的医保费大于应缴纳的医保费,可向属地税务分局申请,税务部门受理核验,由医保部门审核退费。

  2、缴费人11月13日至12月31日期间死亡或免缴对象误缴医保费的,可向户籍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科申请,由医保部门审核退费。

  特别提醒

  1、请缴费人在缴费之前认真对照缴费标准,如发现身份与缴费标准不一致,请及时与属地税务分局或者医保部门联系,待修正错误数据之后再行缴费。

  2、在校学生:通过教育局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请勿重复缴费。

  3、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失业人员从失业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退休人员从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均应在90天内参保缴费。如逾期,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有两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港澳台居民:根据锡委办发〔2020〕61号、锡医保服务〔2021〕16号文规定,在锡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所在地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请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至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完成缴费。

  5、失业代缴医疗人员:已参保居民医保人员,在领取失业金之日需同步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当年已参保居民医保,后因领取失业金而暂停的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当月仍需继续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的,需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恢复参保手续。

  6、持我市居住证的学龄前儿童:

  非我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父母有1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满一年的,可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少儿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为确保顺利完成每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希望参保居民按时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以免因参保缴费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如在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您可根据需要联系相关部门。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共同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而努力。

  服务热线

  江阴市税务局:12366

  江阴市医保局:0510—12345、86841070

  江阴市农商行:0510—96078

  【宜兴】

  参保缴费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

  从2023年11月13日2024年1月31日

  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注意城乡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用的,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

  提 醒

  01

  老年居民与其他居民缴费标准中已包含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

  02

  具有本市户籍并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等可以享受参保资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园区、街道)或村(社区)财政承担。

  参保登记方式

  1、本市中小学生、大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本市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居民,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至户口所在乡镇(园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途径

  01银行批量扣款

  对签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扣款协议的缴费人,由签约银行批量扣款。批扣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批量扣款期间,签约缴费人暂停使用其他缴费方式,未签约缴费人不受批量扣款影响,可通过其他缴费渠道正常缴费。

  02线上征缴

  (1)缴费人使用“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

  第一步: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者扫描下面小程序码

  第二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第三步:为自己缴费,确认金额准确后点击缴费按钮。

  第四步:如果代他人缴费,点击“切换缴费人”,添加他人身份信息,选择证件类型,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认。

  第五步:点击“代人缴费”按钮,确认该人员属于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并且金额准确后,进行缴费。

  (2)缴费人使用江苏税务APP、农业银行APP、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APP、邮政储蓄银行APP进行自主缴费。

  其中农业银行掌上银行缴费流程:

  方式一:微信扫下面二维码直接缴费

  (咨询电话:18906159068、18906159028)

  ①打开“农行掌银”,点击“缴费查询”

  ②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

  ③点击“确定”

  ④点击上方“详情”

  ⑤选择缴费年份及金额

  ⑥点击“确定”,完成缴费

  方式二:登录农行掌银APP缴费

  登录农行掌银首页—城市专区—智慧人社—社保缴费—宜兴市税务局(医疗、养老缴费)—点击“缴费查询”—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及姓名—“确定”—点击上方“详情”—选择缴费年份及金额—点击“确定”。

  03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参保人可直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缴费查询及票据打印

  缴费人可在缴费银行、宜兴市税务局各办税窗口进行缴费查询。

  需要缴费凭证的,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进入“公众服务”—“公众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缴费人也可向宜兴市税务局各办税窗口申请开具。

  居民医保政策待遇

  01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规费用,按照50%的比例支付,全年最高报销400元。一般诊疗费统筹基金支出不计入最高支付限额。

  02“两病”门诊

  在普通门诊待遇用完后,已登记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基金支付60%。登记一种“两病”的人员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含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部分),同时登记两种“两病”的人员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含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部分)。

  03门诊特殊病种

  1、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等8类20个病种(含治疗方式)以及儿童Ι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3个病种。

  2、补助标准:登记门诊特殊病后,对纳入门特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用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90%。门特和住院共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医疗费用支付限额35万元。

  04住院

  05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当年度发生的符合住院医疗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结报:1.8—10万元(含),结报60%;10万元以上,结报8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无锡居民医保(网上参保/缴费入口、参保缴费时间/金额/流程、报销比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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