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导语 根据《滨湖区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经认定的滨A、B、C、D、E类人才,在我区服务可租购本区指定的人才安居住房,并按以下标准享受区级人才安居住房保障政策。
无锡滨湖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申请对象依据《滨湖区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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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住房租(购)房申请。申请对象经过人才分类认定后,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租(购)房申请。申请附件资料如下:
①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③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人才认定证书;
④无锡市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⑤《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购)房申请表》。
租购补贴申请。
申请对象取得人才安居住房租(购)资格并实际租(购)我区人才安居住房后,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租购补贴。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负责配合做好租购人才安居住房基本情况和租金缴纳的信息统计核实和报送工作。
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对象的《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购)房申请表、租房补贴申请表、购房补贴申请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
资格审核。
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对象的资格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才安居住房租购补贴对象的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和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提供的实际租住情况进行审核。
上述审核工作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受理时限内,分别由申请受理部门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申请人。
资格公示。
申请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分别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租房和购房补贴发放
人才安居住房配租。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房核准通知书》。申请对象凭取得的核准通知书,通过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办理租房手续。
(一)人才安居住房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或下属管理公司与人才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承租人入住后,按合同自行向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缴纳租金。
(三)人才安居住房承租人租赁期间享有配租住房的使用权,不享有住房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使用权不得转让。
人才安居住房购房。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购房核准通知书》,申请对象凭取得的核准通知书,通过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办理购房手续。购买人才安居住房可按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申领购房补贴的住房,自拨付补贴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
租购补贴发放。经认定、公示无异议人才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相关规定报送区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用款计划。区财政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将资金用款计划下达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拨付方式,将租房补贴(按季)、购房补贴(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40%,第2至5年各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15%)发放至人才本人。
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领取过本办法所规定的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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