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导语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家庭。

  无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地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不予认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

  (1)拥有价格超过15万元(按购置发票额确定)家用汽车的;

  (2)1人户金融性资产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2人户人均高于5倍、3人户及以上人均高于4倍的。

  (3)其它不予认定的:

  家庭拥有的房产超过规定住房保障面积的;

  拒绝配合调查、核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性收入),提供虚假收入证明,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

  家庭成员参与非法组织、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活动未处理终结的。

  申请家庭

  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全部成员。单身家庭(含离异单身)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未满35周岁离异单身人员可以与父母共同申请。

  下列人口可认定为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

  1、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未婚子女;

  2、正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3、原同户籍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

  父母离异后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有抚养权的一方共同申请。申明共同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共同申请。

  来源:无锡人民政府官网《无锡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http://www.wuxi.gov.cn/doc/2017/03/15/12999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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