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禁养犬目录

导语 无锡市在重点管理区实行一户一犬,禁止个人饲养3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详情请见正文!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本市设有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目前除锡山、惠山的农村地区属于一般管理区之外,其他地区均为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实行一户一犬,禁止个人饲养3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公安机关对养犬不登记、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超过限养数量或者饲养禁养品种犬只的,将责令养犬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照《条例》依法处罚并收缴犬只。

  依法文明养犬行为守则:1、一户限养一犬;2、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3、养犬要登记;4、不能在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养犬;5、携犬外出要牵绳;6、犬只排便要清理;7、犬只须定期免疫;8、养犬须承担责任。

  来源:http://ga.wuxi.gov.cn/doc/2021/04/15/3257690.s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犬】下载犬卫士app,进入养犬自助申报入口,犬证办理步骤,哪些犬不能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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