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辞职了人才年金怎么办

导语 参加无锡市人才年金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年金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新就业单位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年金账户可转入新单位年金账户。

  无锡人才年金辞职了怎么办

  参加无锡市人才年金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年金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新就业单位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年金账户可转入新单位年金账户。

  其他相关规定

  (一)无锡市人才年金在管理运作过程中的受托管理费、投资管理费、托管费在年金基金中直接扣除,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费由企业按相关约定支付。

  (二)参加无锡市人才年金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按照《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无锡市人才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按照《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加无锡市人才年金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出国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年金账户资金按国家规定领取。

  (四)对连续三期以上未能缴纳年金费用的年金账户,将采取账户封存的方式处理。

  (五)因履行人才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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