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首次申请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进入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流程、材料、还贷方式、咨询电话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