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廉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宜兴廉租房补贴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申请条件见正文!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其他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确认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

  (二)自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 18 平方米。

  注意: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以下简称城市其他低收入家庭)和市总工会确认的本市城市特困职工家庭,且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18平方米的。

  下列房屋应当作为申请人的住房予以认定:

  (1)家庭成员的自有房屋(含营业性用房);

  (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3)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4)家庭成员自有房屋非因特殊困难转让不满三年的;

  (5)2007年12月31日以后,住房拆迁时认定的补偿面积。

  ▶申请实物配租条件

  申请条件

  (一)满60周岁的无子女老人(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除外),社会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家庭;

  (二)家庭成员中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无业重度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一级盲、二级盲,肢体残疾一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或一户中有多个残疾人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患有白血病、癌症、肾移植等重大疾病的;

  (四)家庭成员中有烈属、无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对象的。

  (五)城市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

  (六)市政府确认的城市其他住房特殊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下列人员可计入家庭人口:

  (一)家在本市,配偶方户口在外地无住房的;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不包括已婚另有住房的);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服刑人员;

  (四)原有常住户口在大中专院校就学及公派出国留学尚未定居的学生。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ixing.gov.cn/doc/2020/02/19/836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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