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受赠的土地和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导语 无锡受赠的土地和房屋是否缴纳契税?详情请看下文。

  受赠的土地和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操作意见》农便函〔2006〕28号)规定:

  一、关于对受赠土地、房屋的征免契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契税的征税范围(行为)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

  总局在《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进一步明确,

  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继承是指法定继承行为。

  总局发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未对现行契税政策进行调整。

  其中“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的规定,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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