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长三角区域电子驾驶证使用范围
导语 无锡电子驾驶证使用范围:1、路面通行查验;2、交通违法处理,持电子驾驶证、行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经对驾驶人、机动车信息核对无误后,可以依据驾驶人出具的电子证照信息,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无锡电子驾驶证使用范围
1、路面通行查验
首先要明确的是,实体证实优于电子证的。
其次,在路面上驾驶人通过“随申办”(上海)、“苏证通”(江苏)、“浙里办”(浙江)、“皖事通”(安徽)APP出示电子驾驶证的,交警部门对其“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免予处罚。
2、交通违法处理
持电子驾驶证、行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经对驾驶人、机动车信息核对无误后,可以依据驾驶人出具的电子证照信息,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但是当遇到涉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以及后续调查处理等情形,驾驶人仅携带电子驾驶证或行驶证的,交警部门将会以“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
另外,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不能使用电子驾驶证、行驶证,需要当事人提供纸质驾驶证和行驶证。
特别注意
须通过指定渠道出示电子证照。(上海“随申办”App、江苏“苏证通”APP、浙江“浙里办”APP和安徽“皖事通APP”),并且只能在四省使用。
电子驾驶证、行驶证仅适用于路面查验和不涉及扣车扣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即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不能使用电子驾驶证、行驶证,还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纸质驾驶证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