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险?
导语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上年新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退休待遇时间为2023年2月-2024年1月间)的无锡市区企事业、机关的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六级以上伤残军人)。
哪些人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上年新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退休待遇时间为2023年2月-2024年1月间)的无锡市区企事业、机关的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六级以上伤残军人)。
待遇标准
2024年度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待遇仍由基本普惠待遇和重点特惠待遇组成。
(1)基本普惠待遇: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的(含非住院门诊特殊病治疗,每次计1天),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年度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累计不超过1800元。
(2)重点特惠待遇:参保人员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期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与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等费用,以10000元为起赔线,起赔线以上按比例(特惠理赔比例,根据本项目保本微利和保险运营情况,由招投标确定) 给付住院医疗互助金,赔付封顶线为10万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互助保险】获得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参保缴费入口、保费标准、如何报销、待遇如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