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退休人员怎么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新参保+续保)
导语 企业退休人员按就近办理原则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关系仍在省属企业的退休人员至所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退休人员按就近办理原则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关系仍在省属企业的退休人员至所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手续,此类人员包括上年新退休人员及断保人员。
参保时间
续保人员:集中参保期为每年的第四季度;
上年新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退休待遇时间为2023年2月-2024年1月间)集中参保期:可延长至参保年度的3月20日。
待遇标准
2024年度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待遇仍由基本普惠待遇和重点特惠待遇组成。
(1)基本普惠待遇:对参保人员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的(含非住院门诊特殊病治疗,每次计1天),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年度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累计不超过1800元。
(2)重点特惠待遇:参保人员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期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与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等费用,以10000元为起赔线,起赔线以上按比例(特惠理赔比例,根据本项目保本微利和保险运营情况,由招投标确定) 给付住院医疗互助金,赔付封顶线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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