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纳税人跨年度医疗费用怎么计算大病医疗专项扣除额?
导语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详情点击正文。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
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得无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申报指南及扣除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