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苏籍华侨恢复户口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无锡江苏籍华侨及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的中国公民(含江苏籍学生在高校出国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申报需要护照、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国外居留认证、国外居留证明翻译公证、5年出入境记录认定、合法稳定住所。

  1、申报材料

  a、护照

  b、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原始户籍登记资料

  c、国外居留认证

  d、国外居留证明翻译公证

  e、5年出入境记录认定

  f、合法稳定住所

  2、受理条件

  江苏籍华侨及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的中国公民(含江苏籍学生在高校出国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不在原户籍地恢复户口的,应当符合当地户口准入条件。

  不符合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地恢复户口登记条件的,可以在原户籍地社区家庭户恢复户口。

  公安机关应当审核申请人的身份,具有港澳台居民及外籍身份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3、法定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4、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6、收费情况

  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得户口网上办事入口、新生儿户口申报、集体户申报、户口恢复、户口注销、户口簿补换领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