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户口迁出后未落户怎么申请户口恢复?

导语 无锡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含农村地区),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迁出后未落户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1、服务对象

  迁出后未落户被注销户口人员

  2、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3、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申报材料

  a、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迁出记录

  b、调查材料

  5、受理条件

  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含农村地区),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6、法定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7、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8、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调查核实后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9、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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