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工医保门慢怎么办理(附流程)

导语 可以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完后,在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经其批准转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和退休职工统筹基金可分别按70%和85%比例支付,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和6000元。

  无锡职工医保门慢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就诊“门慢”,经医院医保办(医务科)确认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在鉴定医院医保办或医保大病专管员处登记,约定就医医疗机构(本院或其他医院)。

  如需变更下一年度的门慢定点医院,可于当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变更手续。

  目前市本级开具“门慢”证明资格的医院

  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四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无锡市新瑞医院、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江原医院、荣军医院、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无锡市康复医院、惠山区人民医院、惠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在对话框回复【医保报销】获取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如何报销)、咨询电话、医保经办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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