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在无锡首次申领身份证办理材料

导语 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带有相片的证件,如学生证(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工作证、社保卡等之一。

  长三角地区地区在无锡首次申领身份证办理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

  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带有相片的证件,如学生证(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工作证、社保卡等之一,方便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

  (二)未满16周岁公民:

  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带有相片的证件,如学生证或带有相片的在读证明等,方便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

  由申请人或监护人仔细阅读《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查询身份证(含异地)(办理地点、流程、材料、时限、进度查询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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