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门诊特殊病种如何认定?

导语 参保人员应由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应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进行门特诊断和认定。详见正文。

  无锡门诊特殊病种如何认定?

  参保人员应由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认定医院”)对应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进行门特诊断和认定。门特认定标准、服务指南等将依据疾病临床路径和专家共识,另行制定完善并及时更新。

  部分病种采取定期复评机制,按我市原门特政策已认定为门特患者的,在规定的复评期限内可继续享受门特待遇。

  认定医院应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对享受门特待遇人员加强实名制管理,保障参保人员享受门特待遇。认定医院违规为参保人员办理门特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相应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认定医院承担。

  2023年1月1日,23个病种中已按原门特政策完成认定且有效的人员,我们会统一自动顺延享受新的门特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门诊特殊病部分病种采取定期复评机制,我市原有门特病种中须定期复评的有:恶性肿瘤、其他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4类。该部分人员在规定的复评期限(一年)内进行复评即可,超过复评期限未进行复评的,将会影响门特待遇享受。

  相关阅读:无锡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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