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后如何补办?
导语 补发对象:1996年1月1日后在无锡市辖区内出生,因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情况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儿童。详见正文。
无锡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后如何补办?
(1)补发对象:1996年1月1日后在无锡市辖区内出生,因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情况导致《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儿童。
(2)签发单位:
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机构一览表
图源: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签发材料:①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的《无锡市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户口登记办理情况栏须由父母亲双方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②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③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④由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⑤刊登有原出生证遗失声明的报纸。
(4)领证人员:《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父母亲双方。
(5)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证明(补证用)》至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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