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优惠

导语 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实施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无锡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优惠

  享受对象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享受条件和标准

  大龄领金人员在本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本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缴纳养老保险费对应月份,应在领金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时间区间内。

  友情提醒:大龄领金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选择缴纳任一档次的养老保险费,但失业保险基金仅承担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

  政策执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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