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指南

导语 无锡市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所需材料以及申报流程,小编在这里为大家一一解答

  原标题:无锡市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备案

  办理依据:

  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2005]47号)。

  一、办理条件:

  已办理《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的在本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二、办理程序:1、受理;2、审核;3、核准。

  三、申办材料:

  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登记备案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正本及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被聘用的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机构: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

  七、办理地址:运河东路388号二楼

  八、工作时间: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8100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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