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条件

导语 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详见正文。

  江阴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条件

  引进人才申请公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符合市人社局制定的“引进人才”标准,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来江阴市创新创业的领军型人才;

  2.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引进的柔性高层次人才:

  3.市人社局批准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双高”人才,以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请人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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