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大力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来锡发展的十项措施
导语 关于更大力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来锡发展的十项措施公布,扩大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范围,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租房等,详见正文。
根据《关于推进“强智聚才”工程的实施方案》(锡人才〔2024〕1号),制定如下措施。
一、扩大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范围。本措施中的优秀青年人才指毕业后5年内新来锡(留锡)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下同),且本人所学专业纳入年度《无锡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取得博士学位。
二、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租房。对我市新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在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在锡自费租赁住房生活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本科(技师)1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及以上)1.5万元、博士3万元的租房补贴,累计支持最长两年。
三、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购房。对我市新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在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来锡后5年内,落户无锡并在锡购买首套住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本科(技师)5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及以上)10万元、博士30万元购房补贴。其中10万元及以下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10万元以上的购房补贴分3年按照4:3:3比例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无锡籍大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购房的,适用本条款。
四、提供青年人才驿站。以“人才公寓+酒店”联合运营模式筹建50个以上青年人才驿站,动态保障3000个以上床位,对来我市求职面试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7至90天的免费住宿。
五、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对象,经审核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为期3年、每年最高1万元的租金补贴、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予以部分贴息。对优秀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并纳入“太湖人才计划”后备项目库。
六、支持青年人才落户。全面取消落户社保缴纳要求,鼓励父母、配偶及子女随迁落户,完善人才落户全程“在线办”,提升落户办理效率。
七、设立太湖人才奖学金。聚焦我市“465”现代产业集群,组织重点企业在产业关联高校设立太湖人才奖学金,动态保障100个以上奖学金,激励优秀大学生更好完成学业。
八、培养太湖青年工程师。建设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465”产业人才基地,开展校企联合实训,争取相关高校学分认定,每年择优确定1000名左右优秀大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2000元实训补贴;每年择优确定100名左右理工科专业青年骨干人才,开展工程硕士培养项目,对按期毕业的给予每人2万元培养补贴。
九、深化交通文旅服务。新来锡发展的优秀青年人才,通过人才分类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全市国有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免费游览及地铁优惠乘车通勤。
十、优化城市人文生态。打造一批城市人才空间,支持各大高校建强无锡校友组织,举办“心心向锡”、青创市集、音乐派对、休闲美食、体育赛事等主题活动,打造“亲和”“好玩”的青年友好型城市。
本措施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