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期间又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怎么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导语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详情点击正文。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申报操作流程

  1、从未填报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选择“继续教育”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电子信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2、2021填报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得无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申报指南及扣除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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