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最新)

导语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无锡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最新)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年满35周岁;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

  (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五)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前款规定的收入和住房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市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制定并进行动态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一)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满5年或者已领取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未满5年的;

  (二)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

  (三)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申请流程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签署同意接受核查、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以及诚信承诺书。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和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民政、不动产登记等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认申请家庭取得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资格。

  ▶申请家庭取得购买资格后,按照核准时序进行轮候。

  注意事项:已取得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资格的申请家庭,其家庭成员、户口、住房等情况在选房前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实施机构报告

  来源:无锡住建局官网http://js.wuxi.gov.cn/doc/2023/07/21/4018165.shtml

  http://js.wuxi.gov.cn/doc/2023/07/21/4018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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