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办理材料+时间+流程

导语 父母双方均在场或母亲在场时:现场需要出示母亲、父亲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详情见正文!

  一、医疗机构内分娩

  申领前准备

  需提前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取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应尽早申领,新生儿出院后一个月内至分娩医院办理。

  携带夫妇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发放流程

  病房工作人员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

  孕妇或家属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正确填写母亲、父亲信息

  领取时:

  1、父母双方均在场或母亲在场时:现场出示母亲、父亲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仅父亲在场时:现场出示母亲、父亲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母亲签署,表明授权新生儿父亲代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工作人员与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予以核对后签名,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时间

  周一、周三、周五全天

  冬令时8:00-11:30,13:30-17:00

  夏令时8:00-11:30,14:00-17:00

  周二、周四上午

  8:00-11:30

  (无需预约)

  申领地点

  市妇幼院妇科大楼一楼出生证办理处

  申领后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在申报户口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外籍的,若新生儿落户在中国,“新生儿姓名”栏必须填写中文。

  二、医疗机构外分娩的

  提供材料:

  在市妇幼院妇科一楼出生证办理处领取登记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疗机构外分娩)》;

  提供新生儿父母、接生人员、旁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亲亲子鉴定证明。

  申领地点:

  市妇幼院妇科大楼一楼出生证办理处

  申领时间:

  周二、周四下午

  冬令时13:30-17:00

  夏令时14:00-17:00

  注意事项:

  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必须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父母亲领取,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联由签发机构保存。

  提醒:

  市妇幼院办理区域为无锡梁溪区、新吴区、滨湖区。

  来源:无锡妇幼https://mp.weixin.qq.com/s/L1fgG6vMLhyjLVmLREYI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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