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学生集体户迁回农村户籍要什么材料?

导语 无锡原本市农村地区户籍的学生集体户人员户口迁回原籍需要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毕业证(或退学、肄业、在校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原本市农村地区户籍的学生集体户人员户口迁回原籍

  申报材料

  a、身份证

  b、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c、毕业证(或退学、肄业、在校证明)

  d、户口迁移证

  e、拟迁入家庭居民户口簿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五)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可以向原籍、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拟迁入家庭居民户口簿;

  (三)户口迁移证。

  原籍地址在同一设区的市发生变化的,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市内户口迁移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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