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导语 本文为您整理无锡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详见正文。

职工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

1、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2、如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尚未合并的,应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

3、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待遇标准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普调部分。

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普调部分 :点击查看

注:参保人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另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

领取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居民;

(2) 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地确认在无锡市区的;

(3)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4)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从2010年起不间断缴费至待遇领取年龄。

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基础养老金按不低于每年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和补助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进入养老金(查询/测算入口、领取标准、待遇认证)、养老保险(基数比例、参保、转移、补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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