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宜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导语 公民同招。公办学校按施教区就近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一、招生原则

  1、公民同招

  公办学校按施教区就近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2、免试入学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公平公正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平稳实施。

  二、招生对象

  1、小学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本市小学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具体操作:登陆 “看宜兴”APP,进入“入学一件事”,按照“入学报名—小学一年级延缓入学”步骤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2、初中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3、特殊教育学校

  招收小学培智教育班2个,入学年龄为6周岁,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另招学前培智教育班1个,入学年龄为3-6周岁;招收培智高中职业班1个。)

  三、报名时间

  1、小学

  7月2日前完成。城区学校招生时间详见2025年宜兴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2、初中

  7月2日前完成。城区学校招生时间详见2025宜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3、特殊教育学校

  6月20日-7月2日。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城区公办学校:依托宜兴市“入学一件事”招生信息平台(登记入口在 “看宜兴”APP,下同),采用“网上登记+审核录取”的形式,具体操作指南届时将通过“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2.非城区公办学校:由属地参照本意见要求执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报名条件: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报名我市民办学校,但只能在民办学校或相应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且限报1所。

  2.报名形式:依托宜兴市“入学一件事”招生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审核录取”的形式,按照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

  3.相关说明:

  (1)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后续不再补录。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以摇号方式随机录取,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

  (3)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应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按本年度招生办法执行。

  (4)已被民办录取但又放弃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视全市公办学校空额情况于8月底统筹安排。

  五、相关政策

  1.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租房落户我市的外来人员子女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额情况按照“先学区,后统筹”方式安排入学。未落户我市的外来人员子女,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视情统筹安排。

  2.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对幼子即将入学的多孩家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将安排其幼子与家中其他子女在同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港澳台商、各类高层次人才、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集体户籍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参照相关精神办理。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宜兴小学】获取宜兴小学报名入口/操作图解、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外地入学、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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