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在职职工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疾病?

导语 凡当年参加宜兴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职工,经宜兴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治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救助的八类大病:克罗恩病;强直性脊柱炎;肝炎后肝硬化,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恶性肿瘤;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等,详见正文。

  宜兴在职职工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疾病?

  凡当年参加宜兴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职工,经宜兴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治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救助:

  (一)八类大病:

  1、克罗恩病;

  2、强直性脊柱炎;

  3、肝炎后肝硬化,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4、恶性肿瘤;

  5、尿毒症;

  6、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7、脑梗塞(造成认知、语言、吞咽、肢体功能障碍的);

  8、脑出血(造成认知、语言、吞咽、肢体功能障碍的);

  (二)非上述8类大病但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医保统筹支付部分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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