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市就医如何申请江阴的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导语 外市就医的(含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申请人需填写《江阴市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给就诊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详情点击正文。

  外市就医申请江阴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流程:

  外市就医的(含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申请人前往本市定点医院领取《江阴市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或在江阴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栏下载),在外市就诊医院主治及主治以上医师处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经医师鉴定通过后将表格递交给就诊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申请人提交本市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并提供病历和相关诊断检查记录。门诊特殊病种批准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办理。

  点击下载:江阴市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

  对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限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参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标准设定基金支付比例(特药项目除外)。

  门诊特殊病种就医:

  审批至市外医院门诊特殊病种(含异地安置),挂自费号,不刷社保卡,全额自费后携带材料(发票、清单、门诊病历、社会保障卡等)至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或医保中心窗口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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