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大病保险申请条件

导语 江阴大病保险申请条件:已参加江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详情点击正文了解。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介绍: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通过实施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合理有效缓解;医疗保障资源向困难群体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倾斜,困难群体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大病保险申请条件:

  已参加江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21年起付标准为1.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合规费用原则上是指参保人员因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发生的,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除自费费用以外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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