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居民医保免缴对象有哪些?

导语 具有江阴市户籍,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办、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部分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免交个人缴费部分。详情点击正文。

  江阴居民医保免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办、总工会和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免交个人缴费部分: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重点优抚对象;

  6、困境儿童;

  7、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8、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9、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简称重度残疾人);

  10、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1.5倍以内的年满60周岁(含)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大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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