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条件+标准+发放)
导语 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断了就重新计算),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详见正文。
享受条件
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断了就重新计算),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1)计发天数:
2022年2月10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即顺产158天;剖腹产17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剖腹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2)计发基数: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含生育当月)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 30,不满12个月以实际缴费月数推算。
发放方式
单位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十个月且在生育期间连续正常参保,生育津贴3个月内自动发放到单位,可在江苏省医保个人网厅上查询。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费用无法正常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上述费用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查询
参保人个人可以访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后,在“我要查”模块,选择“生育津贴信息查询”,输入开始和结束日期,点击查询即可显示出符合查询条件的个人生育津贴信息。如果是单位的话,可以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登入单位网厅后点击生育津贴信息查询单位员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进入生育津贴(查询/报销入口、发放标准、到账时间、异地报销、男性如何领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