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出租房屋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导语 在生活中往往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房屋合同的,出租房屋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解除,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出租房屋合同,专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租房屋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出租房屋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房屋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房屋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房屋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房屋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房屋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出租房屋合同。

  以上是解除出租房屋合同的条件介绍,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需要解除出租房屋合同的,可以跟出租人商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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